各学院(部):
市科委已启动2010年度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A、B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带头人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包括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科研单位的杰出科技人才,申请者须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一般已具有三年以上博士生导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请参照《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申请者须具有上海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且年龄未满50周岁(指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者须于2007年1月1日前进入所在企业工作,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所在企业工作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三、2010年度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将强化与重大项目的联动,重点支持国家和上海市重大重点项目承担单位和研发团队中的杰出科技人才;进一步推进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重点支持国家、部委及上海市重点科研基地中的杰出科技人才;大力培养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重点支持上海市支柱产业、战略产业和重点产业项目中的杰出科技人才。
四、每人限报一项,且A、B计划不可兼报。已获得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资助或已获市科委其他人才计划资助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申请。
五、为了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0年度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永利官网可报2项。
六、课题执行年限为2年,课题起止时间为2010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申请者需保证投入本课题的工作时间不低于3个月/年。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
七、申请人请先下载填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人才计划版),见附件2。填好打印书面申请材料连同附件材料一份,须在2009年9月14日前送交科技处。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批准后,再在线填写网上申报材料。
八、《单位基本信息》、《依托单位意见》和《项目承担企业(单位)知识产权情况表》请上学校科技处网站“文档下载——省市级项目相关文档”区下载相关文件,按其内容统一填写。
九、具体申请指南内容详见科委网站http://www.stcsm.gov.cn/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 联系电话:55270566
附件: 1、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管理办法.doc
科技处
2009-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