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上海市教委将对07年度科研创新项目进行统一验收。请课题负责人务必于2009年10月15日之前将结题材料交至科技处(二办306),由科技处统一上交至教委。
结题材料的内容要求:
1、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原件在科技处,请先到科技处领取)
2、项目结题报告
3、已标注项目编号的项目成果,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需提供报告采纳单位的证明
4、以上内容装订成册,一式5份
附件:1、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结题表.doc
科技处联系人:陈善忠、黄华杰 联系电话:55270566
科技处
2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