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的通知

2024-09-0310编辑:朱新良摄影:

 

各学院:

为了深入总结和推广展示各高校优秀心理委员工作的经验,促进全国高校先进工作经验的交流和借鉴,推动心理委员及相关活动的进一步发展,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委员会、全国高校心理委员研究协作组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旨在全国心理委员队伍建设中树榜样、立典型,广泛传播优秀心理委员的先进事迹和优秀案例,有效促进全国高校心理委员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2020-2024年之间在任的班级心理委员。

二、推荐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

2.学习勤奋,成绩优异。

3.在校担任各级心理委员任职至少一年,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学习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任职期间获得过优秀心理委员。

4.积极参加院校心理活动,培训,讲座,获得“阳光先锋”优秀先进个人者优先。

5.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身心健康。

.推荐程序

1、各学院推荐本院表现突出的心理委员1-2名参评,填写《第七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学院推荐表》,见附件。

2.推荐参评的心理委员需制作文字及视频展示资料(文字介绍500字以内,视频格式为MP4,时长5分钟)。可登陆微信公众号“高校心理委员工作平台——心委活动——百佳心理委员”参考往年百佳心理委员展示资料。

3.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心理中心邮箱:xlzx05@usst.edu.cn。纸质版及相关佐证材料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生处303)。所有材料请于2024911日前提交。

4.心理中心组织专家评选,推选2名心理委员,公示后,参评第七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获评后前往北京大学参加论坛与表彰。

如有疑问,请联系55273195,谢老师。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492


附件:第七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学院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