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二级办学机构、全校师生: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学校暑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期安排
(一)学生暑期安排
1.在籍本科生暑期安排
短学期(一)从7月1日(星期一)开始,7月12日(星期五)结束。
暑期从7月15日(星期一)开始,8月30日(星期五)结束。
短学期(二)从9月2日(星期一)开始,9月13日(星期五)结束。
9月14日(星期六)报到注册。理论教学周从9月18日(星期三)开始。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2.在籍研究生暑期安排
学术科研周(一)从7月1日(星期一)开始,7月12日(星期五)结束。
暑期从7月15日(星期一)开始,8月30日(星期五)结束。
学术科研周(二)从9月2日(星期一)开始,9月13日(星期五)结束。
9月14日(星期六)报到注册。理论教学周从9月18日(星期三)开始。
3.新生报到安排
2024级本科生新生报到时间为8月31日(星期六)。入学教育、军训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24级研究生、插班生、专升本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8日(星期日)。
4.教学和考试安排
有关教学和考试安排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请有教学和考试安排的师生及时关注,提前做好相应安排。
(二)教职工暑期工作安排
1.全校教职工自7月1日(星期一)至9月14日(星期六)实行暑期工作作息时间,具体为:
序号 | 起始日期 | 工作时间 | 备注 |
1 | 7月1日(星期一)—7月12日(星期五) | 9:00-15:00 | 集中到岗 |
2 | 7月15日(星期一)—8月29日(星期四) | 9:00-15:00 | 轮班 |
3 | 8月30日(星期五)全天 | 教职工到校报到 | |
4 | 8月30日(星期五)—9月14日(星期六) | 9:00-15:00 | 集中到岗 |
(说明:7月1日-12日、8月30日-9月14日的集中到岗期间,面向师生服务的窗口岗位工作时间为8:30-16:30;双休日正常休息。)
2.各部门可在7月15日(星期一)至8月29日(星期四)期间有计划地安排好教职工轮班和轮休。
3.校办产业及有关服务单位根据学校需要,结合实际安排暑期各项工作。
二、暑期工作要求
1.各部门和二级办学机构,应结合学校重点工作和本单位中心工作,系统谋划好暑期重点工作安排,相关工作安排须明确主要内容、时间节点等。
2.教学科研类教职工应利用暑期,积极开展学术交流、走访企业、教研备课、科学研究等活动,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
3.管理服务类教职工(含机关职能部门、学院党政管理人员及教辅人员)应利用暑期深入学习思考、调查研究,不断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各部门和二级办学机构应安排管理服务类教职工轮班,确保每个轮班时段有三分之一或以上人员在岗,保障暑期各项工作不断档、服务师生不断线。
4.各部门和二级办学机构须确定暑期工作轮班负责人,明确各岗位分工与职责。轮班人员和负责人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及时处理相关事务。轮班负责人须确保 24 小时不关机,保障信息直报机制和学校工作系统正常运行。
5.各部门和二级办学机构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防台、防汛、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暑期工作有序推进。后勤部门需做好师生员工的服务保障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平安、祥和度过暑期。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